丁氏幕牆通常在設計上可容許 L/100 (也就是 0.01 乘以樓高) 的左右層間變位而不引起面材的應力. 這比起美國 1977 年UBC 規範中第 1633.2.4 項所要求的 L/400 (也就是 0.0025 乘以樓高) 的相對左右位移之要求, 是足夠有餘的.